瑶族的丧葬风俗-婚丧嫁娶
过山瑶的丧葬习俗与汉族的丧葬习俗差异不大,实行土葬,也有的二次葬。为死者超度亡灵,做斋等。排瑶亦行土葬,其葬俗较特殊,独具特色。每当老人去世,亲属把尸体移置床边成坐式状,以便放置到“老人椅”。“老人椅”是排上的公共财物,谁家有丧均可使用。随即到村头鸣鸟铳报丧。死者的相关十二代亲属或亲戚闻讯后纷纷来家..
过山瑶的丧葬习俗与汉族的丧葬习俗差异不大,实行土葬,也有的二次葬。为死者超度亡灵,做斋等。排瑶亦行土葬,其葬俗较特殊,独具特色。每当老人去世,亲属把尸体移置床边成坐式状,以便放置到“老人椅”。“老人椅”是排上的公共财物,谁家有丧均可使用。随即到村头鸣鸟铳报丧。死者的相关十二代亲属或亲戚闻讯后纷纷来家..
瑶族葬式多样,大致有如下几种: 第一种是一次性土葬。即葬后不再迁坟,这在部分勉瑶、金门瑶、八排瑶、布努瑶和平地瑶中都比较普遍,坟土为窝头形和长方形两种,一般不为死者树碑立传。 第二种是先行土葬,三年后拾骨放入金坛,再移至干燥向阳的石岩里安放,不加土埋。也有的请地理先生看好风水,再将金坛进行土葬的。这在..
瑶族的丧俗因地区和支系而异。如“勉”支大都行土葬,“布努”支过去兴过岩葬,现兴土葬。“拉珈”支葬式有3种:成年人火葬,未成年人土葬,婴儿行挂葬,广东连南八排行“游尸葬”。据考,在远古的年代里,瑶族老人逝世,大都装入棺柩设灵堂祭奠,请师公、道师做道场为死者超度,然后火葬。后来由于受到壮、汉族文化的影响..
过山瑶姑娘如未婚怀孕,其父母便为姑娘选择合适的男子为孩子的名义父亲,称“担名”。男子如未婚,又非血缘亲,在“担名”期间可与该姑娘同居。她所生子女归女方,不受社会歧视。如俩人感情相好,就此结成永久夫妻。若感情不合,女子可另觅他人为夫,给“担名”男子一笔“脱名费”,即脱离担名关系,各自婚嫁自由。建国后,..
龙门县蓝田瑶族乡的瑶族于50年代前盛行“不落夫家”的婚俗,且有严格族内婚和族内同姓不婚的规俗,若个别男人娶来别个民族的女子则必须请族人饮“入门酒”方可认同。该乡瑶族未婚的男女青年,或婚后未落夫家之前的男女均有充分的性自由。一年一度于农历八月十五日夜举办的“舞火狗”活动后方可住进村中的“妹仔屋”,标志成..
瑶族婚礼有繁有简,形式多样。广西金秀拉珈瑶和花兰瑶的婚礼最为简朴。结婚时,男女双方都 不请客,不送财礼,也不敲锣打鼓,更不燃放鞭炮。同时,女方既不请客,也不做嫁妆,而且结婚仪式是在夜深人静时举行的。也就是在接亲那天晚上天黑时分,男方派几个女青年带上五斤猪肉、五斤酒和五斤大米,悄悄地到女方家去。女方的..
瑶族各地葬礼是不尽相同的。广东连南瑶族流行出殡坐灵椅的独特葬礼。当死者刚告别人间后,其子女立即为死者理发、洗澡、换新衣,把死者移到灵椅上就坐,并用稻谷草绳把死者绑好,安放于厅堂旁,由道公做法事,让孝男孝女凭吊一天一夜。出殡时,在灵椅两旁捆上两根长竹杠,在灵椅上还捆一把张开的大油纸伞为死者遮太阳。由4..
建国前,瑶族人离婚手续简便,只要双方同意,请族中年长父老作证,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具体事宜达成协议,证人即拆开或折断一物(如树枝)各执一半,或喝过分手酒后,离婚便告成立,以后男女婚嫁各不相干。瑶族男女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自由,但如果男方先提出离婚,女方便不用退回聘金聘礼,如果女方先提离婚,则要退一部..
抢婚原因:一是青年男女双方有情有恋,但父母或娘家舅父不同意;二是女方家中要彩礼太重或男家太穷无法操办婚礼而不得不为之。抢婚对象:限于离婚或丧夫的女性。在排瑶盛行定小亲地区,一些青年男女长大后不愿按“定亲”成婚,则可解除婚约,只是解除约后的女性亦成“再婚”对象,是为“抢婚”的目标。抢婚在黄昏进行,某男..
定情瑶族以歌求爱、以物定情的方式比较普遍。排瑶的“沤莎腰”,是典型的以歌求爱的自由寻偶方式。每当农闲或节日的夜晚,未婚男子便翻山越岭跑到自己爱慕的姑娘家的窗下唱情歌,如果女方不喜欢来者,她就默不作声,任由求爱者自行表白不作任何答唱。或从窗台递出竹枝或松明火把,将男方打发;如果相中登门求爱的小伙子,便..
瑶族男女婚前有充分的社交自由。他们一般通过生产劳动、节假日、参加婚礼、走亲访友、赶集等活动来结交彼此心爱的人。 有的求爱方式还很有特色,如有隔窗对唱、吊楼谈情、圩日择侣或伞下相会等。广东连南县的八排瑶盛行隔窗对唱。当地瑶家姑娘的卧室之前或之后一般都开有一个求偶的窗口,到了三更半夜未婚的小伙子点着火把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