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-宗教局政策法规
(1998年11月19日由国家宗教事务局、国家外国专家局、公安部颁发)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宗教界与国外进行宗教文化学术交流,规范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工作,提高聘用效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》、《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试行条例》,并参照《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法》,制..
(1998年11月19日由国家宗教事务局、国家外国专家局、公安部颁发)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宗教界与国外进行宗教文化学术交流,规范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工作,提高聘用效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》、《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试行条例》,并参照《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法》,制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