忍学《五十六 受之未尝行色》译文与赏析
五十六 受之未尝行色五十六 受之未尝行色韩魏公因谕君子小人之际,皆应以诚待之。但知其为小人,则浅与之接耳。凡人之于小人欺己处,觉必露其明以破之,公独不然。明足以照小人之欺,然每受之,未尝形色也。【译文】魏公韩琦在谈论到君子还是小人的问题的时候说,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,都应当以诚相待。如果知道他是个小人,..
五十六 受之未尝行色五十六 受之未尝行色韩魏公因谕君子小人之际,皆应以诚待之。但知其为小人,则浅与之接耳。凡人之于小人欺己处,觉必露其明以破之,公独不然。明足以照小人之欺,然每受之,未尝形色也。【译文】魏公韩琦在谈论到君子还是小人的问题的时候说,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,都应当以诚相待。如果知道他是个小人,..
三十九 直为受之三十九 直为受之吕正献公着,平生未尝较曲直;闻谤,未尝辩也。少时书于座右曰:“不善加己,直为受之。”盖其初自惩艾也如此。【译文】正献公吕着,平生从来不与人计较是非曲直,听到别人诽谤他的话,他也从来不申辩什么。年少时他就曾写了这样的一幅座右铭:“别人做了对自己不好的事,你只管承受下来就是..
直为受之【原典】吕正献公著①,平生未尝较曲直②;闻谤,未尝辩也。少时书于座右曰:“不善加己,直为③受之。”盖其初自惩艾④也如此。【注释】①吕正献公著:即吕公著(1018~1089),字晦叔,寿州(今安徽寿县)人,吕夷简之子。幼嗜学,至忘寝食,夷简器而异之。恩补奉礼郎。登进士第,通判颍州。欧阳修与为讲学之友。..
受之未尝形色【原典】韩魏公因谕①君子小人之际②,皆应以诚待之。但③知其小人,则浅与之接耳。凡人之于小人欺己处,觉必露其明以破之,公独不然。明足以照小人之欺,然每受之,未尝形色④也。【注释】①谕:告诉,使人知道。②君子小人之际:与君子小人交往的时候。③但:只要。④形色:表现在脸色。【译文】韩琦说,无论..